評吳佳益碩士設計創作論文:「『八分之一』一天中的三個小時」
評論文者:楊裕富,國立台灣大學博士、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副教授、建築師
論文作者:吳佳益,國立台南藝術學院建築研究所碩士
台灣建築
2/2002 NO.77
一、 前言
設計論文在國內設計相關研究所也行之多年了,但是如何稱得上是一本設
計論文,或是說設計創作屬性的論文,卻也紛紛擾擾沒個定論。加上,我個人對設計創作屬性論文,乃至於設計創作屬性的碩士學位頒給,也都還有些既定看法。所以,當吳佳益君提出希望正式的評一評他這一本「『八分之一』一天中的三小時」時,我倒有些猶疑起來。
吳佳益君,南亞建築科畢業後進入華梵建築系,華梵建築系畢業後再進入台南藝術學院建築藝術研究所進修碩士學位,以設計作品:「『八分之一』一天中的三個小時」及創作報告獲得碩士學位。這作品與創作報告早已獲得碩士論文評審的肯定,那我又為什麼?「憑」什麼?又「評」什麼呢?
我與吳佳益君原本素未謀面,在兩年前卻相識於我在網路上所開設虛擬的楊裕富建築師事務所。當時,我沉迷於電腦輔助設計、網際網路、人工智慧等這些「新生事務」,總認為:開放的學術論壇環境可以在這種虛擬的網際網路環境裡蓬勃的展開(其實盡不然,或說盡不然)。有一陣子,網路上的楊裕富建築師事務所的討論版,突然間熱起來,談起杜威哲學、設計方法、後設思維、、這等艱深的議題起來,而且還越談越深(通常網路上的對談往往只憑常識與直覺,這次卻有些令我招架不住,還要下網翻翻資料再上網談),越談越有趣。後來我才發現這位對談者正在寫碩士論文,這位對談者就是吳佳益君、這也是我為什麼?「憑」什麼?來評吧!
在我看來,評設計創作論文是比評一般論文還要複雜。因為,一般論文只有一個文本(text)、一個文脈(context),而設計創作論文卻有兩個文本,甚至多個文本。且容我文鄒鄒的做些解釋。
一般論文的文本就是寫出來的這一本,文脈就是為什麼寫出這一本的牽拖,所以,還蠻單純的。
設計創作論文的第一個文本是設計作品,第二個文本是寫出來的論文(或所謂創作報告),而從某個角度來看,這第二個文本也可視為第一個文本的文脈,而第二的文本所牽拖出來的(文脈)可以是教育面,也可以是專業面,更可以是經濟競爭面與文化經爭面,所以,真是複雜。
這篇評論就針對:
(1).「『八分之一』一天中的三小時」這本論文(文本)加以細說。
(2).設計論文這種制度(文脈)的形成。
(3).設計論文這種制度在國內的適宜性加以評論。
(4).「『八分之一』一天中的三小時」這本論文(文本)加以評論。
二、 兩個文本,且細說一個
2-1.簡述「『八分之一』一天中的三小時」這個作品內容
基地:位於台南藝術學院石雕工廠東側一塊面巷西北的山坡小平台,簡稱梅嶺。
建材:鐵絲、鋼索、薄木片、壓克力、發泡劑、塑膠布、燈管、五金零件等。
構造:實驗性浮式構造、樑柱構造、纜索構造等混合體。
空間:一個接近於裝置藝術與建築藝術之間的休閒、冥思、再現經驗的空間。
2-2.詳說「『八分之一』一天中的三小時」這本論文內容
這本論文主要有三部份,細說如下:
2-2-1.第一部份:前言
前言的副標題為創作思考的意義與呈現,主要在說明為什麼要有這篇文字創報告,以及設計思考與設計創作關係。
2-2-2.第二部分:空間論述
這是被作者視為設計理論的部分(或是說伴隨這次設計創作形成過程中,重要的設計思考),主要的論點有以下五個。與一般論文不同的是,這些論點是提供出來思索的、體悟的、引導設計創作的,而不見得是提供出來論辯的,所以不能也不必期待這些論點提出後,會有哪些學術性的結論。
2-2-2-1.論點一:創作意識與手工意識
作者在這裡很清楚的交代了杜威的教育哲學,以及台南藝術學院建築藝術研究所強調手工訓練的堅持(這可能只是美國布雜設計教育體系的某種變化吧)。
乃至於,作者至少在思路上將這些理論與當代藝術氛圍、後現代建築理論聯繫起來,作為這種(這一次)設計創作思路的源頭,與創作正當性的源頭。
2-2-2-2.論點二:環境與設計作品
這一部份作者交代了為什麼選擇梅嶺這一塊基地,也對建築物的原本意義作了一些陳述(諸如:內心深處、遮蔽物、實質環境、社會環境、意識)。
2-2-2-3.論點三:空間感官的開發與空間創作
這一部份作者交代了為麼會有這些內在的設計需求。簡單的說,作者認為在這一階段,身體感官經驗的開發是有助於這次設計內容的確定與空間品質的確定
,並藉以說明為什麼這個作品取名為「『八分之一』一天中的三小時」。
「其實我不渴望全部,因為全部更不真實,我只渴望有八分之一讓我感覺存在的差異,而我覺得長久以來就一直只是在做生活中平凡的二十一小時,而忽視了當代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三個小時」(吳佳益2001,p29-30)
2-2-2-4.論點四:空間劇本或敘述性設計
這一部份說明了這個作品所要的設計前段作業並不是一般的設計計劃書,而是一種稱為空間劇本的東西。因為建築作為藝術,主要並不只在於滿足生活或工作上的經濟、安全與方便,建築設計更要滿足人在生活或工作之餘,一種心靈抒發、沉思、審美的體驗吧!所以要把這種想要體驗的「東西」書寫出來,以作為創作的主要憑據之一。而作者稱這種設計的前置作業為「空間劇本」,或稱這種設計為敘述設計。
2-2-2-5.論點五:創作主體與創作主體性
說明作者的長久的建築經驗(高職建築工程科、專科建築科、大學建築系、建築藝術研究所)與創作者角色的定位,以及這些經驗與這次創作的關係。
2-2-3.第三部份:創作過程紀錄
主要在交代這個作品的施工過程,以及施工過程中的種種「因地制宜」與種種「應變思考」。
三、 兩個文脈,且說一個、評一個
3-1.說一個:台南藝術學院的設計創作論文制度
漢寶德先生創設了國立台南藝術學院,主要目標在於培養國際級的藝術創作人才,所以也就取法乎上,以歐美許多藝術學院行之已久的設計創作碩士文憑制度為樣本,導入國內。漢先生本身對建築教育投入極深,對我國建築教育也極具貢獻。貢獻既多,期望既多,所以,就在我國建築教育的研究所層級,作了許多開創性的突破。其中之一就是以設計創作論文制度。據我所理解,台南藝術學院建築研究所有三種碩士資格審核的要件。
第一種為一般的論文,通過論文評審;
第二種為紙上設計案、展覽紀錄以及設計創報告提出,通過評審;
第三種為實際創作案以及創作報告提出,通過評審。
吳佳益君即屬於第三種,所以,吳君的論文基本上是對吳君實際創作作品的一種心路歷程的紀錄與報告。目前我國,除了美術研究所、音樂研究所以創作代替碩士論文行之已久外,建築研究所或設計研究所採取以創作代替碩士論文的,大概也還是寥寥無幾,甚至困難重重,諸如:國立台南藝術學院建築研究所、成功大學建築研究所設計組、東海大學建築研究所乙組、中原大學建築研究所,雲林科技大學工業設計研究所。為什麼設計創作論文制度在國內會寥寥無幾或困難重重呢?以下我試圖對這個更大的文脈作一些解析與評論。
3-2.評一個:評評設計創作論文制度
3-2-1.以設計取得碩士學位的制度由來
設計或藝術的學位裡有碩士這種頭銜,其實是很少而且大約在二次世界大戰前後才有的。而以設計取得建築碩士(或設計碩士)這種制度,應該說是美國大學建築教育制度裡特有的現象。我們簡單的說一下美國大學建築教育制度的紛雜情形。美國的大學建築教育制度很清楚的有三大系統。
第一個
系統是繼承歐洲大陸傳統的建築教育體制,以早期法國皇家藝術學院建築教育體制為本,這也是我們通稱的布雜設計教育體制。這種體制下即以訓練藝術家為職志,只頒予學士學位,另外由國家通過全國性考試而頒與工程師或建築師資格。
第二個
系統是從工學院裡開設建築工程系所而發展出來的建築教育體制。這種體制重點是視建築師為工程師。大學四年修完課程給予工程學士學位,研究所兩年,完成工程論文給予工程碩士學位。而建築師資格的取得則由建築師公會考試鑑別,與建築教育體制無關。
第三個
系統是繼承德國新建築的新傳統,以現代設計運動裡頂頂有名的德國包號斯學校的建築教育體制為本,經過美國大學學制(學分制與大學四年、研究所碩士兩年)的調整適應而來。所調整的就是把大學改為五年,研究所碩士班改為一年,這也是我國大學建築教育體制裡,爭論多時的四二制與五一制的源頭。
而這種依美國大學教育體制而調整出來的五一制建築教育體制,研究所通常只唸一年,而且不作論文,以修滿設計實作課程學分為取得碩士學位的要件並且這種一年就修完成的建築碩士,通常只收五一制大學畢業的學生。
另外,這種一年就修完的建築碩士,在研究所裡開設實作課程的一定都是具有建築師開業執照,且為世界出名的建築師,通常以他的建築師事務所裡實際的案子或實際受邀競圖(且有把握取得設計權,進行建造的案子),當作課程訓練的活教材。這本設計創作報告花了蠻多的篇幅來銜接所謂making與杜威哲學,來銜接自己既往的創作經驗與在台南藝術學院的創作經驗。我認為是不必要的(或是說,所謂的設計論文或創作報告,重點在於觀點發現)。因為在我的理解裡,這些「思索」都不具有創作觀點發現的功能,也不具有使創作作品具有促發「觀點發現」的功能,只具有「仿製師承」的功能,只具有「求心安」功能。設計實務創作的創作報告,當然以開創觀點的設計論述最為可取。不過,開創觀點就吳佳益君的訓練而言是有些苛求吧!
3-2-2.轉變為設計論文制度的過程
我國的建築教育體制,從一開始就把美國的第二種制度與第三種制度混在一起。另一方面,教育部早期對五一制並沒興趣,二方面教育部早期又對說是學位的頒給,一定要求要有碩士論文。所以這第三種制度在我國就有一些變形,
第一個變形是:就算你大學是規劃唸五年,接續的建築研究所也一定要規劃唸兩年。
第二個變形是:就算你號稱設計作品取代碩士論文,你的取得建築碩士的要件還是要有論文的形式。
第三個變形是:我們也有不少大學的建築研究所、設計研究所,雖然號稱頒發設計碩士,或是說開設設計實作課程(以備第三種制度取得碩士之需),但是,開課的教師本身並沒有開設設計公司或建築師事務所(甚至有些本身並不具備設計師或建築師執照),更遑論是不是世界出名的建築師或設計師了。
第四個變形是:因應第二個變形,反正設計也要設計說明,就把設計說明寫多一點,當作是論文吧。
還有第五種變形,不過這種變形並不是取材美國的建築教育制度,而是取材於日本的設計教育制度。日本在學布雜設計教育制度時,把布雜設計教育裡的全國學生競圖制加以改變,成為在修得碩士學位前,除了修滿兩年的設計實作課程外,要參加全國性學生競圖或世界性學生競圖得過獎,累積到一定點數就頒予碩士學位。我們得變形則是:如果全國性學生競圖或世界性學生競圖(得獎)太少了,就以紙上建築為畫作,舉行公開的、正式的展覽來取代。
3-2-3.一些問題
當然,每一種制度的模仿都要有一些調整,只不過在這種調整過程中,往往只看到我們所形成的制度的脆弱性與異化現象(人受役於制度,制度也失去原先的目的與正當性)。有些設計系所極力推動所謂的設計論文,卻不去理解什麼是設計論述、什麼又是設計論述的實踐。有些學校努力推動設計專業的碩士學位,卻苦於找不到充分具有設計師資格,建築師資格的教師(當然,更遑論設界級的出名設計師、建築師)來開設研究所設計實務課程。有些學校以設計專業訓練揚名世界為職志,卻落得自辦(或自包)沒啥公信力的雜誌社設計競圖,或以與國外三流(或商流)設計學院交流而沾沾自喜,甚至自認為發揚與推廣了美國建築教育的第三種制度:注重實務的精緻表現。我說的並不是台南藝術學院建築藝術研究所,但是卻是目前在我國推動這種所謂設計論文時,最危險惡與詭詐的文脈。試問!取得了這種碩士,對設計實務的執行(在加入WTO後的世界市場裡)又具有多少競爭力?取得了這種碩士又雷同於取得建築師執照嗎?
我說的當然不是吳佳益的作品或台南藝術學院建築研究所。因為,台南藝術學院建築研究所,在克服偷懶式變形上,確實花了不少功夫。因為,吳佳益的這個作品,乃至這個作品的創作報告,確實也嚐試去觸動、去克服這些危險與詭詐的文脈。以下,我就承著這個文脈來對「『八分之一』一天中的三個小時」創作報告作一些解析與評論。
四、 文本評論
4-1.介於觀點模仿、觀點體驗與觀點開創之間的設計論述
4-2.關於觀點體驗、觀點開創與論述開創
這本創報告的第二部分:空間論述的第四節提出空間劇本與敘述性設計這種說法,原本是極為難得的一部份。
或是說,就我的自己的創作經驗與理論訓練的理解裡,大膽提出「空間劇本」這種概念,或是說出「敘述性設計」這種提法(problematic),應該是所謂設計論文最為可取的地方。因為這些概念或提法,一方面有助於創作上新觀點的體驗(不管是自己已往空間經驗的再組合與準備再現,或是想像中的、閱讀上的空間新體驗);第二方面有助於從「自己所相信的設計理論」貫穿到「自己的設計作品」(觀點體驗);第三方面有助於創者從設計創作中領悟設計理論,乃至於提出新的創作理論(觀點開創)。
我先談談「空間劇本」這個概念在吳佳益君創作上所扮演的作用。
吳佳益君在這次設計創作上希望有兩個突破:一個是:空間創作顯然該比單純講求機能與美感的建築設計,該多出些什麼;另一個是:個人身體感覺與空間經驗能夠作為創作的素材。
所以,吳佳益君提出了「空間劇本」這樣的概念,用這樣的概念來紀錄,思索,整理,篇排「日常生活中,一天的三分之一:悠閒的八分之一」。
我再談談「敘述性設計」這種提法在吳佳益君創作上所扮演的作用。
不可諱言的是:「敘述性設計」這種提法是吳君在創作進行過程中與我對談,而接受我的建議後,所作的一種妥協性提法。吳君認為依「空間劇本」來創作就是敘述性設計。猶如空間設計中的舞台設計,既要注重空間的渲染性、感染力、表現性,舞台空間創作又要與演出的劇本(戲劇劇本)配合,甚至設計創作本身也猶如依據一個已經寫好的劇本,在現場創作時所有圍封空間的素材,有如演出效果一般,甚至於建築空間具有的感染力、表現性就能像說故事一樣,而成為敘述性設計。
只是,吳君提出了一個「真實的空間(經驗)劇本」,而創作則一創作者自己的經驗再以「直覺」來詮釋這個自己寫的劇本。這對我所建構的「敘述性設計理論或敘述性設計方法」、「設計的文符碼」來說,多少是有些太簡化了。以致碰撞不出創作的火花。
簡單的說,這本創作報告在觀點體驗與觀點開創上都還有不錯的表達,但是,在論述開創上,有點混水摸魚喔。
五、 結語
「『八分之一』一天中的三個小時」這個作品不但實際蓋出來了,而且還有許多屬於藝術層面的開創性、實驗性觀點,在作品中實踐出來。例如:滑動的、浮動的地板與可透視的半透明的頂版。所以,「『八分之一』一天中的三個小時」這個作品,最少國內的建築教育體制上是具有開創性的。
「『八分之一』一天中的三個小時的創作報告」一舉打破「設計說明」式的設計論文陋規,並且提出「自己的空間論述」與設計作品的關係。這種勇氣就算沒有論述開創的成就,也還是值得喝采。